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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我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
各位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我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 各位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我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试用期是3天,我现在总共上了6天班,要辞职。他们却说扣除培训费600元,这6天总工资加起来才600元,所以他们一分钱都不给我。我在那里培训没有花他们一分钱,就是让我跟他那里的老员工学习了3天而已,而且学习的内容总共才用了20分钟就讲完了,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培训。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可以拿到工资吗,需要支付给他们培训费吗?我是急辞工而且跟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不知道他们这么做符合法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8-03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