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土地转让补偿协议
土地转让补偿协议 土地转让价格暂按(燕山水库初步设计阶段征地移民专题报告)的补偿标准执行,待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后按国务院471号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列)规定进行补偿,每亩一万四千零一十六元(14016\亩)。
07年3月31日我们双方签订协议时说按前三年产值和平均计算,可是他们却给按02-04年计算的是14016元|亩,为什么不给真正的按照前三年计算呢,根据国法(2006)17号和国务院批准我豫政(2006)57号文件明文规定,我省2005年人均纯收入为2870乘16倍,每亩应付款45920元,我们该怎么办?这样算不算严重侵害人民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农民(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1-04-28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