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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的疑问

离婚抚养费的疑问 我查询了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月收入20-30%的抚养费,应该已经包含了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孩子上幼儿园的费用及义务教育的学杂费是否应该额外支付,还是已经包含在抚养费里无需再行支付?孩子生病治病的费用,是否应该额外支付,还是已经包含在抚养费里无需再行支付?支付方未来收入有变化,是否应该成为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合法理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anr……(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4-28 10:4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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