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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们好:2009年我与前妻离婚后一个儿子协议我承担抚养

尊敬的律师们好:2009年我与前妻离婚后一个儿子协议我承担抚养 尊敬的律师们好:2009年我与前妻离婚后一个儿子协议我承担抚养,协议离婚时前妻支付了一万元生活费,之后再没给孩子教育和抚养的义务,在孩子即将上大学之际我可以申诉孩子的妈妈共同承担孩子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吗?请告诉我一下好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8-02 20: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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