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继承问题。2005年母亲和继父结婚,婚前继父有两个女儿
攻取使用权以后,才可以继承。
您好,首先农村土地是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如果属于本村集体内部成员,在承包期内原则上是可以继承的,但如果是本集体外部成员或城镇户口,是不能继承的。其次,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你的情况就属于此特殊情况,继承房屋的时候就取得了宅基地的继承。如果你跟你继父是同一个村得,现在就可以确权变更。第三,现在写遗嘱有效(前提是以后不再另立遗嘱),在遗嘱继承中,公正遗嘱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建议公正。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