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们要生活,我们要出路!!!
我们要生活,我们要出路!!! 我们是景泰县原三福酒店住宅楼南北向住户,该住宅楼和酒店连在一起,一至二楼属酒店营业场所,三至六楼属住宅区,住宅区有两个单元十六户住户。去年十二月份景泰县粮食公司经县政府同意进行改制,将原三福酒店资产拍卖给景泰县喜泉水泥厂。据承买方说:原家属楼后院及通道全属于其买入产权,并准备将原建筑设计的一座楼梯要拆除。现在将道路基本拆除,并断了楼上的上下水,楼上居住的老人、小孩没有办法生活,都是下岗职工,哪像当老板的可以在别处自行生路,我们困难哪?请问一下,就像我们这样的情况,都该有哪些权益需要我们合力维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angHu……(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1-04-27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