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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科任老师,在给班主任看班期间,由于我的学生打架,把学生的鼻子弄出血了
我是一名科任老师,在给班主任看班期间,由于我的学生打架,把学生的鼻子弄出血了 我是一名科任老师,在给班主任看班期间,由于我的学生打架,把学生的鼻子弄出血了,当时我认为不会有什么事儿,留给孩子用清水洗了一下,血就止住了!在校期间把两个孩子也批评教育了一下!放学后,我怕再发生打架事件,就把孩子送回了家,但是我觉得孩子之间打架是正常的,就没有告知家长!第二天早上我通知了他的班主任老师,该老师说不用我管了,我就没有再跟踪处理!到第二天晚上,孩子家长来我家,让我联系对方家长说去看病,我就配合联系了!在和家长沟通期间,问孩子疼不疼,他一直说不疼!第三天他们去县中医医院拍片子,医生说没事儿!可是他私自又去人民医院拍了片子,说鼻子骨折了,待对方家长拿着同一张片子去中医院让外科主任给看的时候,大夫还说没事儿!对方认为他在讹人,就不管了!他就去教育局把我告了,说我包庇!局领导给我校长施加压力,我校长让我委屈求全,让我买了东西去看孩子!我去了三次!原以为这事就过去了,可是通过司法调节的时候,对方不服重复检查的费用,调节失败!说要上法院告我和对方家长!我就想问问,如果起诉,我有什么责任吗!会有行政处分吗!如果有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5-08-02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