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需要赔偿吗?赔多少?
需要赔偿吗?赔多少? 律师您好!有个经我处理过的计划生育对象,曾经多次恐吓我说打我(这事都有人证).终有一天我和同事在下村途中向我掷石头,我出于防卫在和争夺石头中不幸砸破他的头,这事也有人证,我的同事和其他村民也证明不是我先激起事情的。现经法医认定对方轻微伤,住院费用3800元,派出所调解对方提出要我赔偿其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5000元,我不同意调解,请问如果上到法院我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多少?如不上法院,我赔偿多少为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q……(广东)
提问时间:2011-04-27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