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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土地所有权纠纷

土地所有权纠纷 我的一亩玉米地让别人种的,大对会计为了当时交公粮方便,给他过了户。后来二轮承包合同写的是他,他也有二轮承包证,但是我和他没有转让协议,我也没有向大队提出书面申请我不种地了,他也没有向大队提出书面申请他要种地。当时过户的会计也没有问过我是否同意给他过户,会计现在也能证明当时确实没有问过我,这样的话,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收回承包地,确认他的二轮承包证无效吗?我也从网上查了,里面有追诉期的问题,那天应该算作我应该知道的日期,是办法二轮承包证那天吗?有的案例里和我一样的人家就收回土地承包权和所有权了,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二款;2005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    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六条二款之规定,我这个可以以这些法律作为依据吗追诉期从办法二轮承包证书那天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xi……(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09-07-0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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