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属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
养老保险费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如下:
一、养老保险费系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的,旨在面向将来、在劳动者达到法定情形时,社会保险机构依照规定给与劳动者一定的帮助。虽然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取得养老保险金的前提条件之一,但并不能否定养老保险金的福利性质。笔者认为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并不能因此说明养老保险费与养老保险金具有一致性。
二、缴纳养老保险费不仅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该费用一经缴纳即归入国库,劳动者同步丧失了对其的所有权和支配力,与工资等私人财产存有明显区别。对自己没有所有权的财产又凭什么理由去分割呢?
三、养老保险帐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缴费只构成个人帐户的一部分,我们又如何能据此得出养老保险帐户资金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呢?
四、养老保险是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而设立的,其帐户和期待利益始终与个人人身相关联,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在这种情况下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适,笔者认为还有待商榷。
五、将养老保险费认定为工资性收入,必然会使《婚姻法》与《劳动法》等其它部门法律构成冲突,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
六、把社会养老保险费认作养老保险金的观点,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条款的误读。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第十一条规定,已经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要适用该条应有两个前提条件:一、必须是养老保险金,我们不能主观将其扩大到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金和养老保险费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二、已经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应是指已经有明确的数额,而养老保险费将来能产生的期待利益尚为未知数。
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件中不能将养老保险费列入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属于。关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有明确规定。
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养老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