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强制执行申请
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执行依据:广西省桂林市白沙人民法院(2011)阳民初字第184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欠款8000元及利息(自2007年8月至2011年3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1年3月23日,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而生效结案。调解书约定被申请人应于2011年4月20日前支付申请人8000元,但至今未付。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8000元及其利息(自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26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人民法院
请问我这样写对了吗?要不要把他的帐号或者什麽值钱的东西也写上去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少忽悠人(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1-04-26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