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律师
关于村委会选举法里的几个问题
关于村委会选举法里的几个问题 你好,我是山东的一位村民,我们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村的党支部有三名成员 书记一名,两名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也是三名成员,我们村的村书记直接指使我村支部的党委副书记兼职着我村的会计(即我们村的财务管理人)一职,这样造成了我们村的财务混乱,并且他们不公开账务!!!我们村民意见都很大!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上是不是有规定,党委副书记再掌管着财务这样是否允许?如果我们想找出个人专门替我们管理我们村的财务我们应该经过怎么样的程序?我们村民在法律上是否有选举出一个替我们掌管财务人的权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dj777(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1-04-25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