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问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你好,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