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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十五日晚间十一点多,我骑一辆速派奇电动自行车,带着一个朋友由北向南行驶在右机动车道
七月一十五日晚间十一点多,我骑一辆速派奇电动自行车,带着一个朋友由北向南行驶在右机动车道 七月一十五日晚间十一点多,我骑一辆速派奇电动自行车,带着一个朋友由北向南行驶在右机动车道,右边一骑电动自行车突然从人行道直冲出来,准备横过马路,当我看见他时已经只有三米不到的距离,事情太突然来不急躲开,被他撞到我电动自行车的前轮,前轮瞬间被他撞碎,我的头和他的头相撞在一起,,后来我报了警,我想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双方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谁该付主要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5-07-31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