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律师您好,我13年全款买了一套住房,开发商交工按合同期限晚了三个月
律师您好,我13年全款买了一套住房,开发商交工按合同期限晚了三个月 律师您好,我13年全款买了一套住房,开发商交工按合同期限晚了三个月,违约金应为2400多,进户时开发商不赔偿,要给我们抵半年物业约370元,协商未果,我们一直没有进户,昨天去物业办理进户,继续找开发商,多方答复我们逾期未进户按附加协议需要缴纳滞纳金,双方两抵。请问,逾期未进户除将物业费外还有违约金这合法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5-07-31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