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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年1月26日在上海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在3月19号转正
本人于2015年1月26日在上海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在3月19号转正 本人于2015年1月26日在上海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在3月19号转正,转正后税前工资7500元,到手7000元,一直没签合同,7月27号被通知7月31号裁员,到29号谈了说工作未满半年只补偿半个月工资。我想问工作时间是按入职还是试用期之后算的吗?公司加班强度很大,每天都从九点多工作到晚上九、十点,周六经常要加班。请问这情况我应该如何保障我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7-31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