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开玩笑误伤

开玩笑误伤 工作时间,女员工拿了一个玻璃零件扔向男同事的身上(开玩笑),男员工正在工作很忙,就没理她,见没反应,有扔了一次,男方有点生气的顺手把一根玻管扔到女方身上,女方手一抬,玻管破了把女方下巴划伤,缝了15针住进院,男方已拿出5500元的住院费。现已到当地派出所立案,派出所说等伤好后再处理,但女方丈夫要求:伤好了以后要索赔5万,要么带她到韩国美容,双方都有责任吗?如有,如何分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43107……(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04-24 13: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