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开玩笑误伤
开玩笑误伤 工作时间,女员工拿了一个玻璃零件扔向男同事的身上(开玩笑),男员工正在工作很忙,就没理她,见没反应,有扔了一次,男方有点生气的顺手把一根玻管扔到女方身上,女方手一抬,玻管破了把女方下巴划伤,缝了15针住进院,男方已拿出5500元的住院费。现已到当地派出所立案,派出所说等伤好后再处理,但女方丈夫要求:伤好了以后要索赔5万,要么带她到韩国美容,双方都有责任吗?如有,如何分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43107……(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04-24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