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给某公司员工调试卫星电视摔倒,公司租宿舍给员工,员工当时提供了公司的梯子,公司有连带责任吗?
给某公司员工调试卫星电视摔倒,公司租宿舍给员工,员工当时提供了公司的梯子,公司有连带责任吗? 给某公司员工调试卫星电视摔倒,公司租宿舍给员工,员工当时提供了公司的梯子,公司有连带责任吗?某日下午黄先生出30元邀请个体户陈先生到其宿舍调试卫星电视,黄先生未经公司批准随手搬来公司工程用的梯子让个体户陈先生爬上去调试。期间在梯子上摔下来,摔到头部,当晚转到上一级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次日死亡。现在公司宿舍是公司向A单位租来,再租给员工住宿,同时当天使用公司梯子。在公司生活区发生事故,公司对工具及员工是否存在疏忽管理的责任。该公司和A单位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该员工已经离职,当时只是暂时住在公司宿舍未及时搬走的,公司又是否有连带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ne06……(北京)
提问时间:2011-04-24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