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问,我丈夫2012年离婚,带有一男孩,本人2014年跟他结婚
请问,我丈夫2012年离婚,带有一男孩,本人2014年跟他结婚 请问,我丈夫2012年离婚,带有一男孩,本人2014年跟他结婚,2015年育有一男孩半岁,但他离婚时房产归我老公(有23万未付清,相当于房产总值三分之一),2014年由我一次性通过账户付清,但她前妻在联系她4次情况下,不配合过户,请问我本人有权力代表我老公和家庭向她起诉过户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7-30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