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
关于发票和实物不对及造假的问题
关于发票和实物不对及造假的问题 我单位是个国有事业单位。有这么件事,2014年的“菲特”台风过后,我单位以基建严重受损为由,申请到10万元救灾款。但实际上这次台风根本没对基建产生什么损伤。而且我后来从内部提供给我的网银截图上,发现这笔被单位一把手打到一个副食品公司下面一个分部去了。这件事不但我单位主管部门不愿回答,连检察机关都没了下文。除了我所说的情况外,我单位现在报表上编出了两辆农用车的金额,一辆近15万,一辆12万,可单位就这么一辆原价5万的农用车。所以,一则,买来的这车不是报了15万就是12万。一则,另一辆车子费用纯属无中生有。这又是什么性质,要负什么法律责任。谢谢!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在法律上怎么解释,属于什么性质?如果您碰上这种事,您会怎么分析?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得理多(上海)
提问时间:2015-07-30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