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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法律专业者给予详细答案,

求法律专业者给予详细答案,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个镇上民房租了一小房.这里底楼有一间房专给租客免费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车.去年,在这我掉了一电动车的电瓶,这时候我默默承受,没给老板说,觉得有时候丢点东西是难免的,后来我买了一辆自行车,最多可能就10天又掉了,后来我找到老板,老板大概把放车那间房的锁换了一下,最多就10多元那种锁.隔了一段时间我又新买了一电动自行车.前天晚上整个车都不在了.短短一年时间我就在这掉了一个电瓶,一辆自行车,一个电动车,价值3000多元(保守估计).最主要的是,我们进门的大门钥匙本身就是个装饰,什么钥匙轻轻一转都可以打开,在自行车掉的时候我就给老板说过这个大门问题,老板娘说了一句: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无语,不想多说.现在财产安全成了这种形式,请问法律专业者,房东老板有责任吗?我觉得第一,大门锁是装饰什么钥匙都可以打开(房东一直不换),第2,车棚门的锁也很垃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S喜洋洋(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09-07-02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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