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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5月怀孕,由于是二胎,加上年龄已经33岁了,所以身体时不时感觉不舒服

我于今年5月怀孕,由于是二胎,加上年龄已经33岁了,所以身体时不时感觉不舒服 我于今年5月怀孕,由于是二胎,加上年龄已经33岁了,所以身体时不时感觉不舒服,于是我向公司领导口头请假半天就回去了,第二天我又以短信的方式请假几天,但未说明请什么假,前后一共请了四天假,后两天我出去旅游了一下,现在公司领导以我未说明请假目的为由,说我欺骗公司,并说我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想开除我,并多次逼我自动离职,请问我这样算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7-29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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