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请高人指点——债务纠纷。
请高人指点——债务纠纷。 2年前,我借给甲1万元,当时甲给我打了张欠条,规定了还款期限,可现在已时隔两年,我还未追回这1万元,而且借款人甲于去年死亡,他的儿子也藏匿起来不愿承担,现在不知该怎么追回这些钱了?
其实,在写这1万元欠条之前,我就同甲签定过一份房屋抵押协议,由来是之前我还借过甲5万元,当时他就以看似归属于他名下的11间门面房为抵押对象与我写下了一份房屋抵押协议,之后5万中只还了2万,在超过了协议书上规定的还款期之后,他还是未还清这笔钱。鉴于有签过房屋抵押的协议,那我就很理所当然的认为,如果他还不清钱协议上列名的房屋不是应该为我所有了么?可是后来才得知,原来这些他用来抵押给我的房屋其实所有权并不是他的,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而他只是在当时用了某种手段在那些地上造起了现在看来都归他所有的房屋。这样一来,我也清楚了要想得到这些房屋的所有权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他还在协议生效后继续收取那些房屋的租金。这完全违背了当时协议的内容。但他没有钱还,我也无计可施,于是只好退一步同意了他提出来的第二套方案,之前借的5万元 去除已经还的2万,剩余的欠款以打1万元借条和收取两个门面房8年租金的方式来偿还。这样一来,此前写过的房屋抵押协议就全部作废。现在的问题是甲已去世,欠下了一屁股债,儿子也躲避起来不再管他这些事情,在他名下几乎没有可见的资产,那我这1万元是否还追的回来?应该以怎样一种方式对我最有利?
另外收取那两间门面房8年租金的事实,如果政府出面干涉将该些房屋折价拍卖以了结他的债务的话那我们是不是就会一场空了?请高人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韦韦(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08-09-26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