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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金家兄弟的遗产继承纠纷

金家兄弟的遗产继承纠纷 金家老头于1992年3月因病离世,留下一块地皮和3000元的银行存款。金家老太至现79岁,健在。金家共有四子一女。金老头一家于1986年从农村迁回城,大儿子未能随父回城,故农村的房屋给了大儿子。刚回城时,靠自己一份退休工资艰难度日,二儿子刚安排工作,三儿子87年考取大学,四女、五儿子待业在家。1988年五儿子上班。 1991年三儿子毕业工作(在外地工作),生活渐趋稳定。1992年金老头因脑溢血突然离世,因租住民房,一家生活如浮萍,于是在大儿子的召集下,以五儿子(与母亲同住),二儿子为主,其他兄弟支援下建成一幢三间平房(建房款:其中金家老头留下存款、二儿子、五儿子出资,其他支援几百元。所以二间临街为五儿子,另一间及建有屋基的一间属二儿子,此为兄弟及亲朋们一块口头商定)。
2011年金家大儿子,三儿子提出平均继承金老头的遗产(那块地皮)。
应当如何分割处理该地皮(土地证为金老头名字,房产证为金老太名字)?
自金老头离世已19年了,在诉讼时效上有何影响?若金家兄弟悬置不解决(因金家子、女没有书面承诺放弃继承),对以后的处理有何影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04-23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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