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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在人家门口被人打了,双方都交过手,怎么认定

酒后在人家门口被人打了,双方都交过手,怎么认定 我与村一个人有矛盾,一天晚上,我的几个朋友酒后约好去找这个人说和,提前打过电话予约,但没有想到,刚到那家人员门口,还没有叫开门的时候,突然在那家人门口被一个人袭击了,这个人是那家人人提前找出的。当时,没管特殊情况,双方打了起来。因另一方有准备,所以自己方受伤较重,一人脸上有近5CM的伤口,另一方也有伤,但伤的不重。
    再一个就是,因对方有准备,所以在打打斗过程中,另一方根本没有报案,是我们方在打斗过程中报的案。
    您说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wzm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4-22 22: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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