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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问题

违约问题 单位(老干部局)原住宅楼(四层),因属危房,政府委托管理局拆除重建,2006年原住户(14户)同管理局签定协议,主要内容:底层不超1000元,高层不超2000元,原有面积全部补贴,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计算。相关手续如:房产证办理费、有线费、管道煤气安装费军由管理局承担。因其他因素,2009年老干局负责修建,与开发商签定终身价1546元每平米。现在房子主体已完工,老干局让开发商与原住户收取房款,价格1890元每平米。面对此情况,原住户这样保护自己的利益,请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YY5612(山西-吕梁)
提问时间:2011-04-22 17:2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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