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辞职报告交上去20天没下来,因急事确没办法离职了,店长说工资押金没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妹妹提前30天递交了书面辞职合同,一个月后无论单位是否同意都可以离开单位,而且工资照发,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控告、投诉
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工资也应当支付。店长的说法违法。你妹妹可以通过提起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