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大哥大姐。我这种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吗?谢谢了.
大哥大姐。我这种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吗?谢谢了. 我在4月3号 吴江北厍镇驾驶一辆摩托载客三轮车从南向北在主干道正常行驶。有跑车道.我靠中间线70公分左右.靠路边2米左右 .开近光灯。一辆摩托车逆向超速行驶。没有开任何灯,撞在我车上当时我车已刹住.但对方因脑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我证件齐全。有交强险.
领了对方的验血报告和车检报告,对方乙醇含量 在1.41mg/ml
责任书对方醉酒 无证 逆向 摩托车有效期也过期了两年.车主还不是死者的.判我没有及时采取躲避措施。
我当时有按喇叭和刹车.对方主要责任。我付次要。
我爷爷中风在床上1年多了。没有钱在医院治疗现在在家里床都不能下。父母因为我爷爷都借了很多钱了。我奶奶风湿高血压。我父母在家种地照顾我奶奶爷爷。生活本身就很艰苦了.我小孩现在刚1岁2个月。我老婆在家带小孩都两年多没打工挣钱了。全家人都靠我在挣钱。我当时买车子就是为了挣钱的.现在车子出事了.我根本没有经济来源。买车的钱都是借来的.我没有房子 没有存款 又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而且孩子还需要奶粉钱...
对方的母亲和妻子。已经起诉我了。法院受理了.但是我没有钱请律师。
起诉书上 对方让我承担17万。我根本没有能力承担.我咨询了一下律师。律师说可以向你们律师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我不知道我符不符合帮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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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32032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4-22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