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买了赃物,已经售出,又联系不到买主,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买了赃物,已经售出,又联系不到买主,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我开了一家电脑店,3月分时有一个学生模样的人持户口本出售了一部九成新的电脑,当时此电脑新机市场价是3000多元;没有发票,留下了这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和住址,姓名。4月份时此人又同售了一部电脑,这部电脑新机市场价是4000多元。我均是以1300元的价出购的,其中一部已售出。
后来,公安机关主说是赃物,拿走了一部,并要求我交保释金,否则不允许我回家。我交了2000元,没有收据。现在要求我追回赃物,可我确实无法找到买主。我有几个问题:1、这个小偷据说偷了20多部,他的情况严重与否和我的处罚是否有关?2、在我追不回赃物的情况下,我会有什么处罚?3、我收购时并不知是偷的,只是看电脑能用,没有什么损伤,就定了价,收了。后来以2500元售了。当时只是追求利润尽力抬高价格,是否能就此定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yoss(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1-04-22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