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如何规定的,我邻居的亲戚家的孩子,从小没有父母,跟爷爷奶奶长大,现在他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一经出生,不需要办理任何法律手续,就和父母之间形成监护与被监护关系。在父母双亡和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