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二手房过户后发现原房主欠缴2005年暖气费
二手房过户后发现原房主欠缴2005年暖气费 我于今年5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房子过户完,进行物业交接,发现原房主欠缴2005年暖气费,供热办要求补缴当年暖气费800多元及滞纳金14000多元共计15000元左右,目前原房主不缴纳,供热办不给我签订新的供热合同,要求我承担这些费用,并告知我是供热费随着房子走,不管房主是谁,我觉得这是供热办与原房主的合同不能履行,与我没有关系,但是我的利益不能保证,我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risx……(上海)
提问时间:2015-07-27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