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和孩子应不应该享有土地赔偿款

我和孩子应不应该享有土地赔偿款 我老婆是安徽  池州市梅龙镇人。我2001年结婚,孩子出生就在老婆这边上了户口,我2004年将户口从外县迁到老婆这边并分户,我是户主,但我们没有分到土地,2010年我老婆这里大拆迁,我们村得到了一笔土地赔偿款。村民组开会说我老婆是出嫁女,就给我老婆半个人口的土地赔偿款,我和孩子不享有土地赔偿款。我找镇政府领导说现在村民自治,我到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们家这个情况,我和孩子应不应该享有土地赔偿款?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唐一兵(安徽)
提问时间:2011-04-21 15:0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