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三年孩子俩岁俩个月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了,他不给我
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非常大,对方应向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因为它存在家庭暴力你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非常大,对方应向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因为它存在家庭暴力你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孩子归你抚养,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
6,如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