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笔记本被盗
笔记本被盗 事件发生在2011年4月16日早上7点左右,由于学院开展趣味运动会,一个室友(寝室住了4个人)是学生会的成员起的比较早(6点40分),出门时没有关上寝室的门(自己知道门没有关,以为不会出什么事情),回来的时候发现我寝室的3台笔记本电脑被盗,还有就是学校昨天(4月15号)也有笔记本被盗而没有通知学生,学校的监控录像没有录像功能,请问这件事的责任谁来承担,怎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sh300……(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1-04-21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