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土地征收分配

土地征收分配 我家的田地征收后,我公公将补偿款项私自分配给他的4个子女,而做为媳妇和孙子的我和我儿子没分到一分,请问这合理不,他女儿的户口已迁出,只是现在田没有改变,还是和他女儿出嫁之前一样的那么多,所以他认为这就是他女儿的,媳妇和孙进来没分到田,所以不给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春(湖南)
提问时间:2011-04-21 08: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