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医院该承担责任吗?
医院该承担责任吗? 住院患者被医院输液致死,死因不明。医院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解决,家属只有几次找卫生局,工作人员说卫生局长出差开会几天都回不来,建议我们找医院协商解决或上访。找医院院长说医院没有责任,拒绝协商赔偿。事发第四天,叫天无门的家属召集20多位乡邻(45岁以下男子回避)到医院门口讨说法,院长和保安到门口扬言“在不走要吃亏”,家属还欲恳请解决,从医院内冲出5个手挥砍刀不明身份人将站在最前面的老人妇女拖入门诊大厅砍打,致7人做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其中一老人被砍刀砍伤),后凶手又逃入医院后楼,院长及保安队目睹整过程没有发一言也不阻止。反而说他们不认识凶手。辖区派出所来后又以“没看见”为由拒绝入院抓获凶手,导致8月后仍没有一丝关于凶手的踪迹。一家属买来花圈和鞭在门口燃放表示抗议又遭十几民警群殴致伤。家属上访无果,有关人员建议我们走司法途径解决。现在家属想请律师维权,但不知道如何起诉,请高人指点,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xxmkz……(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09-06-30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