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老板这样做是否合法,我能否追讨赔偿?
请问老板这样做是否合法,我能否追讨赔偿? 您好!我是广东江门人,在广东中山A公司工作了8年。2013年7月,A公司因为没什么事情做,叫了一批员工回家等公司通知再来上班(我是其中一员),期间,A公司没有和我解除合同,每个月照常帮我们买社保再另外给予900元的生活补贴。直到今年的3月份收到公司的通知回去继续上班,工资照常发放(我的工资扣社保前是3500一个月)。前两天,公司突然说裁员,并且说他们已经备案(是否真备案本人没有去查询),给我的赔偿一共是2万元。请问:老板这样突然裁员,合法吗?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2万的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unma……(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5-07-25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