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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盗用身份证信息做人流

盗用身份证信息做人流 本人2009年12月27日在某医院做过一次人流。2011年4月18日,居委会人员找我核对资料发现2010年3月24日和2010年6月28日做过两次人流,上面写的是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但本人2009年12月27日至今日(2011年4月20日)只做过一次。本人2010年12月5日生了一个孩子。本人在2009年9月7日来到广州市萝岗区黄陂新村到今日都未曾遗失过身份证。 而且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还对本人说道找不到盗用本人身份证信的那个人。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向姐(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4-20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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