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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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恋爱并同居几年。同居期间经济收入都放在我这里。有次他用钱(他的钱),我让他给我写了一张借条,内容是:“***(他的名字)欠***(我的名字)*万元钱,后面有日期,和他的签名”还有一张是:“***在同居期间导致***怀孕并流产,对其身体造成伤害,愿意赔偿**元钱,作为补偿,落款签名”。现在我们分手了,他刚开始说这个钱给我,现在不给了。我想问一下,我手里面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走法律途径,我能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LHCLH(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1-04-20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