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陪嫁来的物品(比如汽车)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如结婚登记前,已经购买汽车,属于女方个人婚前财产;
至于3万元的彩礼按《婚姻法解释二》之第十条 处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面包车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彩礼可要求女方酌情予以返还
面包车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三万元礼钱可以按《婚姻法解释二》之第十条 处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综合以上律师意见办理
车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彩礼问题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