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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碰到的问题是否属于敲诈勒索,能否报案。

我碰到的问题是否属于敲诈勒索,能否报案。 前天与一个朋友的朋友一起到烟台,其中因语言问题与朋友的朋友发生口角。之后对方要夺我的东西,要甩掉。因为我的东西是一些非常重要的资料。所以,就去抢夺。在抢夺的过程中因为着急冲动,所以咬了对方的手一下(但只是破了皮)。之后对方就拿着我的东西坐在地上耍赖。后来好歹几个朋友才把他扶上车回家。之后,我也没走,因为感觉不管怎样也是朋友的朋友,所以就送他去了医院,打了吊针,消了炎。根本就没有包扎。所有的费用我包的不到300元。当晚就回家了。本来,我以为,再给对方一点赔偿比如500或1000都可以。但结果对方却不算,并叫了他的女婿去。他女婿在当地属于那种地痞之类的。问我怎么办。我说,所有费用我包,然后我再给一点合理的赔偿。对方说最低4000,否则不给我东西,还有就是要到医院去继续住院(因为这个人有点高血压)。最后有朋友之间说和才给3500元。没有办法。我只得在第二天给了对方3500元(当天给了2000,第二天给了1500元),之后他们才让人吧东西在我给钱的时候给了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ongxn(山东)
提问时间:2011-04-1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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