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面临拆迁的门店转让事宜
面临拆迁的门店转让事宜 您好,我现经营的是一家住宅改经营的小区门店,月初转让给另一人,但当时没有付清转让费用,开了收款收据写明有15号付清余额,但现在承转者说因小区面临拆迁,房东不能跟他签租赁合同和我原本的营业执照已过期为由要求我退还已交的转让费把店面退还给我。房东已于去年签了补偿协议,这点房东也没有跟我说明,他说我的店面房东已签补偿协议不能再转让给他,请问法律上有这样的相关规定吗?现他已经营了半个月,店面是接手继续经营的,请问我现在要怎样才能收回余额?他要求我退款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深圳法盲者(广东)
提问时间:2011-04-19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