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无理扣押工资
公司无理扣押工资 不好意思,打扰您。本人有个问题想向贵处咨询:
本人系一家越秀区东风路一家省级企业进出口公司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于2011年3月29号提出辞职。但由于本人跟进的一意大利客人拖欠货款,公司负责人也在本人的辞职申请书上白纸黑字写明:待意大利客人货款到账后,并将本人手头上业务交接完毕后,同意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直至2011年4月12号公司财务部确认以上所述意大利客人货款完整到账后,同时本人业务交接经以得到相应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2011年4月12日接到公司财务部通知:本人2011年3月工资,以及2011年4月上半月(上班上至4月15号下午6点,本人于2011年4月15日正式办理完离职手续),还有本人由2011年1月到4月的业务提成(具体有多少,本人无从知悉)要扣押至2011年7月10号才能支付。因本人现在每月支付的房租超过1300元,在未找到新的工作前,本人实在无法承担。
经由本人至4月12日到4月19日一个星期以来与公司财务部及公司负责人协商,但公司相关负责人仍口头拒绝支付任何哪怕本人应得的工资。
本人手头上仍有公司相关负责人于2011年3月29日在本人离职申请协议书的签字。
针对以上情况,请问应如果追讨属于本人应得的劳动报酬?
候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ndy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4-19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