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理
这属于诈骗吗?现在该怎么办好
这属于诈骗吗?现在该怎么办好 2010年下半年我想做化妆品代理,跟我的一个朋友Z电话联系,让她给介绍个品牌。半个月后,Z向我介绍了L,说他是广州***公司的总经理,具体的让我跟L谈,然后把L的手机号码告诉了我。我跟L电话沟通,最终以15万做省代理,2.5折供货。当时我要求对方邮寄些资料给我,我了解一下。L说需要先打5万元定金,他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给我一个账户,这个账户不是公司账户,也不是L本人的账户,L说他现在在外地,那个账户是他爱人的,让我打过去,说没有问题,我觉得是朋友介绍的就没有多想,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汇款至他所说的账户5万,几天后收到资料,是广州***化妆品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及产品手册价格单等。当时我要求他将合同范本邮寄过来我看看,他说合同是需要全款到了才能给。于是,我又通过网上银行给他所指定的账户又打过去10万元整。此时,我要求他将合同邮寄过来我看看,他说等到他来给我公司员工做培训时将合同、收据一并带过来。于是我就定了一部分货,约合1万2千元左右。几天后货收到。双方约定12月L来给我们公司做为期2天的培训,并将合同、收据等一并带过来。期间得知这个省代理好像并不需要那么多钱,此时,我感觉到有问题。L来后,我就向他提出此事,他解释说:最终多少钱做代理还是需要他来确定的。我向他表示我经营上有困难,希望公司能退我5万元,L说不可以,但可以以个人名义借给我两万,L借给我两万块钱,并说来时匆忙,合同和收据忘记带了,等到我们开招商会的时候他来讲课一并带过来。招商会时,我向他要合同收据,他说在外面车上,等招商会结束了给我,等到活动结束后他就匆忙的离开了。至此合同和收据依然没有给我。两天后他给我打电话说我目前资金的问题给我两个选择,第一是退出市场,不做。第二是再准备些资金,过了年再启动一场招商会。我问他如果不做是不是要扣钱,他说不扣。我说要不扣钱那就不做了吧。从此之后,他就开始不接电话,接了电话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脱。后来给我发短信说要扣我37%的费用。我问什么时候能退,他说1月15日前。我说那你先把合同和收据给我,他说收据给丢了,先给我邮寄一份合同,1月9日,他给我邮寄了一份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公章名是:广州***化妆品公司-合同专用章,邮寄单上有L的签字。
在这期间,我通过网络渠道得知L和我的朋友Z是在山东的同一个公司的同一个部门上班,我和Z联系,她表明态度说:“当时只是给你们介绍,不想你们合作到这一步,其他的事情还是你们之间联系,我也管不了。”同时得知L并不是广州***公司的总经理,而是广州***公司的代理商(和我同一个省),约定好的退款日期1月15日到了,他没有退款,也不接电话,之后他的手机一直从关机到停机再也联系不上。后来报案,警察也立案了,说给广州警方发协查函,由于一直没有回函,我就自己找人帮我调查L。4月14号,调查出他回山东了,我当时候由于没有时间,就让我女朋友去了,她是15号早上到了,我们这边得警察说16号到,我们担心16号L就不在了,就报了110找到了他。警察向他了解了一些情况就让他走了,第二天我们这边的警察到了又找他了解情况,他承认当初是冒充广州***化妆品公司的总经理,其实和广州公司签省代理合同的是我的朋友Z。也承认给我邮寄的合同上的章是他私刻的,广州那个公司的章是: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他刻的是:广州***化妆品公司。
警察说这属于经济纠纷,他们就不能管了,就走了。当天我女朋友和他签了份协议,协议内容大概是:L把赚我们的利润先退给我们一部分,当天退了1万,两天后在转账1万。在4月20号之前或者5月底一起去广州厂家协商退款事宜,尽可能达到我们的满意。
现在他让我把货发到广州去,然后5月底在一起去广州协商退款的事情。
对方真的不属于诈骗吗?
现在签了这个协议是不是就不能构成刑事案件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berc……(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4-19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