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临时警察因家里一些纠纷,殴打一六十多岁的老太太
向警务监督处投诉,举报。
建议你向该警察所属单位投诉,或者向公务员纪检部门投诉。
投诉处理,予以辞退。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向其所造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行为,要求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警务监督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