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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求助

法律问题求助 本人是某公司的驾驶员,负责开车,在工作期间有次在加班完了以后开车回家途中,与一摩托车相撞,交警判决同等责任,我修对方的车辆,对方负责修我车辆,因两车都买了交强险,而修车费用又在交强险规定的2000元以内,所以两方修车费用都由各投保保险公司承担,而且并被交警处以200元罚款和扣2分的处罚,但是那200元的罚款当时是公司帮我交的,车辆并被及时修复好,没有影响到工作。 还有次在休息期间,我经过经理同意后开车外出,不小心碰撞了车,由于该车投保了车损险,所以修车费用由投保保险公司承担,车辆并被及时修复好,没有影响到工作。 由于工作岗位我只是驾驶员,只负责开车,但是经理经常安排我做一些我工作之外的事情。 现在我辞职不干了,而且公司因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多条规定,而被我告到了劳动局。现在经理以我在任职期间两次开车肇事,和我没有完成并耽误他交给我干的那些工作之外的事情而引起他的间接损失为由,也要到法院起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麻烦懂法律的人帮帮我!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n1986……(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08-09-26 13: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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