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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纠纷

离婚债务纠纷 老婆本地人,我是外地人,老婆出轨,正在离婚中。我俩有一个9岁的女儿。初步达成协议,孩子归我,其它所有财产归女方。孩子的抚养费我全权负责,不需要她承担。
    但是,2007年做生意的时候借了她父亲10万块钱(只有5万有借条,且未注明还钱日期)一直没有还。现她父亲已经去世。
    我在离婚协议中写到这5万块钱的债务,由女方承担。女方不同意签字。说要写明这10万块钱充当孩子的抚养费。

我担心的问题是:

1、如果按照女方的意思去写离婚协议,将来会不会有麻烦?
2、如果按照她的意思签订协议之后,她又起诉我跟我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这10万块钱是不是我还要还给她?
3、女方没有工作,即使找到工作收入也不会很高,她母亲有病,她又是过错方。她家里有套老房子即将拆迁(产权人是她奶奶,已去世)。而我户口不在本地,离婚后我就没有房子了。像这种情况,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孩子会不会判给我?
4、孩子的户口跟女方在一起,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回老家,并回老家上学,而户口本在女方手中,在得不到户口本的情况下如何能把孩子的户口迁回去呢?如果不迁户口又没有户口本,能不能给孩子转学呢?

请专家帮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mlasd……(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5-07-2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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