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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地食堂上班途中把手切伤,没有签合同,请问这是否为工伤?并要求赔偿?

工地食堂上班途中把手切伤,没有签合同,请问这是否为工伤?并要求赔偿? 我妈在工地食堂上班(不属于正规食堂,私人食堂开在工地上),本做一个月就要走人,出于人道,我妈就等食堂招到人再走。多做了一个月后,(原计划做满一个月就走,因为等食堂再次招到人,就做满两个月)切菜途中把手切伤两次,第一次切下了一块肉,第二次把手差点切断了,很严重!但我妈没有与食堂签订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能归纳为工伤?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69167……(湖北-鄂州)
提问时间:2015-07-22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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