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跟前女友共同购房,她出15万,我出45万,分手时因未还贷款,未交房

跟前女友共同购房,她出15万,我出45万,分手时因未还贷款,未交房 跟前女友共同购房,她出15万,我出45万,分手时因未还贷款,未交房,所以没有办理房产证 跟前女友共同购房,她出15万,我出45万,分手时因未还贷款,未交房,所以没有办理房产证。分手时短信达成我拿房,她拿钱的协议,后来她短信给我账户,我打15万过去,当时及现她都没有签房产上的协议,现在她拒绝签房产协议,现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及过户,故咨询可不可以以诈骗15万报警????         是不是属于民事案件,警察不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7-22 09:3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