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腿部骨折手术了,缝合的伤口开线三次,术后线又开了,伤口在螺丝骨的位置。现在伤口有一寸上,筷子那么宽,
腿部骨折手术了,缝合的伤口开线三次,术后线又开了,伤口在螺丝骨的位置。现在伤口有一寸上,筷子那么宽, 腿部骨折手术了,缝合的伤口开线三次,第一次上钢板了,医生说要活动一下肌肉,医生就用手揉捏伤口附近,导致伤口开线,又重新手术,术后又钟了,线又开了,又做第三次手术,术后在医院待了一个多星期。我爸实在不想再医院住了,就要求出院,出院的时候医院要我爸签了一个出院后一切责任自己承担,回去了还是按照医师的要求到医院每天换药(就是给伤口消炎)。可是肉还是没有张合拢。伤口在螺丝骨的位置。现在已经没有肉可以缝了。现在有一个一寸长,快子那么宽的口子。我爸在那个出院的纸上签字了,医院有没有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817(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5-07-21 16:27